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宸章新邸3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次销售项目为宸章新邸3幢,共1幢,房屋套数70套,总建筑面积7906.59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高层约90平方米-144平方米房源70套,均价40000元/平方米(含装修标准4000元/平方米)。

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15%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销售均价高于35000元/平方米,将提供总房源量不少于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关注并登陆“远洋集团在杭州”。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8028686;
咨询时间:2021年 5 月 21 日 至2021年 5 月 24 日,每天9点至18点。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后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1年 5 月 21 日 9 点 至2021年 5月 23 日 18点截止,持续 3 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1年 5 月 24 日 17 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通道:我司官方微信“远洋集团在杭州”;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6.非杭州户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
7.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8.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9. 资金冻结证明:冻资账户必须为购房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账户。购房意向家庭可在 2021年5 月 21日至 2021年 5 月 23 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APP办理或支付宝办理存款冻结业务(详见宸章新邸冻资操作指南),同时上传相应冻资证明。冻结时间自冻结日起直至摇号结果公示结束。若于公示结束日前解冻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120万;其它情况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240万。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第一轮: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10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14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18点整,在本公司官方微信号“远洋集团在杭州”,进行公示。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购房款,并完成相关协议和文件的签约,如购房家庭未按期履约,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按照《宸章新邸3幢网上视频选房及认购须知》的约定处理,不予保留该套房屋,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购房家庭对此明确知悉且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