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的规定,现将听桂雅院11#、17#、23#、24#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01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听桂雅院11#、17#、23#、24#,共4幢,房屋套数55套,总建筑面积9567.93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叠排约170平方米44套,180平方米11套,房源均价为26400元/平方米。
02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北街道听桂雅院11172324幢预售资金监管专户
账号:33310188000018539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仔细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如销售人员要求将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属违规行为,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1102768。
03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不设条件。
04
差异化购房政策
本项目在《关于实施城西科创大走廊差异化购房的通知》实施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及解答,本次销售的差异化购房要求如下:
(一)本次销售项目将提供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6套;
第二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第三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二)其余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向其他购房家庭供应:
第四类:其他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5套;
第五类:其他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第六类: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1套。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在符合本市限购资格的前提下,无房家庭包括:
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临安区属非限购区,凡在我市限购区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动产登记记录,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满足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可在临安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不含30周岁以下单身家庭、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或因自有住房交易无自有住房记录未满3年家庭)。
本市限购范围内“无房家庭”认定及购房办法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05
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
可用三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可关注并登录“苏南银城”公众号,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可通过杭州住保房管局微信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进入“e房通”服务栏“摇号报名登记”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也可登录杭州市房产信息网(http://fgj.hangzhou.gov.cn/),进入“商品住房摇号报名登记入口”,扫描项目二维码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63668888;
咨询时间:2023年 3 月 2 日 至2023年 3 月 4 日,每天9点至18点。
温馨提示:由于可能出现在线登记人数较多或同时登录等现象,如系统出现卡顿、崩溃等问题,请您错峰登录。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被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及选房资格。
06
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3年 3 月 2 日9点至2023年 3 月 4 日18点截止,持续3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3年 3 月 5 日17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07
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通道:我司官方微信“苏南银城”;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 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扫描件(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还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7.叠排100万元人民币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08
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情况。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我司官方微信号“苏南银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的次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17点整,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09
摇号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选房顺序的确定过程共计7轮摇号,其中前6轮摇号确定六类购房家庭的中选家庭,不确定选房顺序;第7轮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第一轮:根据供应第一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一类中选家庭6户;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二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供应第二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11户;
第三轮:第二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三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一、二轮多余房源数和供应第三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11户;
第四轮:根据第四类房源数,摇出第四类中选家庭5户;
第五轮:第四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五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供应第五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五轮中选家庭11户;
第六轮:第五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六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三、四、五轮多余房源数和供应第六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六轮中选家庭11户;
第七轮:对前六轮摇出的中选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并对未中选的家庭摇出轮候选房顺序号。第六轮如产生剩余房源,则由轮候家庭按剩余房源数依次确定入围家庭。
根据现行规则,临安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登记人数少于房源数的,无需摇号销售。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10
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如达到摇号条件的,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网上视频选房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细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20点整,在我司官方微信号进行公示,并于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如意向客户登记数量少于准售房源数量,经公证达不到摇号条件的,在优先确保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由我司自行销售。
11
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收到开发商签约通知签约之日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微信通知、私信等方式)5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
12
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