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项目为湖与舍4幢,共1幢,房屋套数64套,总建筑面积6604.8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多层约100平方米-128平方米房源64套,均价22240元/平方米,(其中含精装修3000元/平方米)。其中 9幢201、12幢201及202为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的交房时间需满足“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的要求。
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301041060003616095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仔细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如销售人员要求将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属违规行为,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9535640
三、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无房家庭包括:
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须符合前三款约定,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3年起已在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
5.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四、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用三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可关注并登陆“天阳湖与舍”公众号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五、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后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 9 点至 2025 年 3 月 1 日 17 点截止,持续 3 日。六、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七、购房意向登记
1.一旦报名参加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2.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情况。3.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或《购房意向登记入围汇总表》在我司官方微信号“天阳湖与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视报名及审核情况确定,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4.《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或《购房意向登记入围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大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应公证摇号选房。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优先确保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自行销售。
2.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市区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3.公证摇号选房的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第一轮: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1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32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湖与舍4幢网上视频选房及认购须知》的约定处理。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2.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湖与舍4幢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87799977,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