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虹缤之都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01项目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销售项目为6号楼,共1幢,房屋套数80套,总建筑面积8443.2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高层约96平方米-115平方米房源80套,均价21375.97元/平方米。
02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杭州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虹缤之都6幢预售资金监管户95240078801000002707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仔细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如销售人员要求将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属违规行为,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313 3119。03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及富阳区F类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将提供总房源量(5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市区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富阳区级F类人才是指:经富阳区委人才办核定的F1-4类人才。
高层次及富阳区F类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及富阳区F类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及富阳区F类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及富阳区F类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富阳区F类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无房家庭包括:
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须符合前三款约定,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3年起已在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
5.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04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
可用两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1、可关注并登陆杭房登记公众号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2、也可登录杭州市房产信息网(http://fgj.hangzhou.gov.cn/),进入“商品住房摇号报名登记入口”,扫描项目二维码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2805555;
咨询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9点至17点。
05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5年5月19日15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06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F类人才需提供人才码及相关证明;6.非本市户籍家庭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3年起已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7.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8.资金证明:首套客户提供 0万、二套及一次性付款客户提供 0 万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存款银行自行选定),资金证明必须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07购房意向登记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虹缤之都网上视频选房及认购须知》的约定处理。
11监督投诉
1.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2.开发商承诺:本次收取的购房人资料仅为虹缤之都摇号开盘所用,开发商对此次客户信息保密负责。如有信息泄露情况,请及时联系投诉热线:0571-82805555,如情节严重,将对涉事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