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销售项目为V10幢、V11幢,共2幢,房屋套数14套,总建筑面积2848.21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本次公开预售房源为约180平方米-270平方米的联排,均价41908元/平方米(含精装)。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浙江中基置业有限公司青山湖半岛花园V10幢V11幢资金监管专户
账号:3585 3010 0100 5454 22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请购房人支付购房款时仔细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如销售人员要求将房款存入其他账户的,属违规行为,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1102768。
本项目在《关于实施城西科创大走廊差异化购房的通知》实施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及解答,本次销售的差异化购房要求如下:
(一)本次销售项目将提供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和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2套;
第二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4套;
第三类: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少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3套
(二)其他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向其他购房家庭供应:
第四类:其他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1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1套;
第五类:其他无房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2套;
第六类:其他家庭,提供房源比例不高于20%。本次销售项目具体提供房源2套。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无房家庭包括: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可用两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 63666366。
咨询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0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18点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6年2月7日早上9点整至2026年2月9日下午18点整截止,持续3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6年2月10日晚18:00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选房顺序的确定过程共计7轮摇号,其中前6轮摇号确定六类购房家庭的中选家庭,不确定选房顺序;第7轮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第一轮:根据供应第一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一类中选家庭2户;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二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供应第二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4户;
第三轮:第二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三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一、二轮多余房源数和供应第三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3户:
第四轮:根据第四类房源数,摇出第四类中选家庭1户;
第五轮:第四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五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供应第五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五轮中选家庭2户;
第六轮:第五轮未中选的家庭和第六类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根据第三、四、五轮多余房源数和供应第六类家庭房源数,摇出第六轮中选家庭2户;
第七轮:对前六轮摇出的中选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并对未中选的家庭摇出轮候选房顺序号。第六轮如产生剩余房源,则由轮候家庭按剩余房源数依次确定入围家庭。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收到开发商通知签约之日起(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微信通知、私信等方式)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选房及认购须知或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约定处理。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