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协商准备把杭州仅有的一套房子留给她。这套房是以妻子的名义申请的组合贷款购买,目前还在还贷款;房产证有我们两个人名字,现在打算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转为妻子一个人所有;据说在押房产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得到银行的同意,但是咨询工行得到回复说考虑到还贷风险,还贷期间的房产不能办理离婚析产,要办理必须先还清贷款。请问:1)目前无法还清贷款,该怎么办理离婚析产?离婚前办理夫妻间过户也无法操作吧? 2)如果离婚后,离婚析产手续无法办理,我再买房的话,应该是二套房,但是首次贷款,是不是要首付60%以上,但是可以公积金贷款并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谢谢!
因为考虑到风险及手续等问题,部分银行确实已经对于离婚析产贷款转移申请不予同意。在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做不了析产。建议去找找银行高层的关系,看看能不能取得银行的同意。如果资金可以周转,可以先还清贷款,再做析产,最后再做抵押贷款,只是抵押贷款利率会高一些。如果离婚析产手续无法办理,我再买房的话,应该是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1.1倍,不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利率优惠。[回答:住杭专家团]